尽管4月已注销8696万股普通股与优先股,仍被要求继续增持注销
金融子公司1.43万亿韩元大宗交易已有先例…美股ADR发行的实效性成焦点
三星电子(005930)今年已注销了约8700万股自家股票,然而要求进一步注销优先股的呼声却日益高涨。继国内资产管理公司之后,海外维权基金(Aktivist fund)也敦促追加注销优先股,甚至提出了发行美国存托凭证(ADR)的新要求。
争议的焦点已从回购规模扩大到了注销对象和资金筹措方式。这是一个交织着三星电子金融子公司持股上限、普通股与优先股价格差、以及美国市场企业价值评估的复杂问题。
英系维权投资公司帕利瑟资本(Palliser Capital)本月13日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Sohn投资会议上,敦促三星电子增持并注销优先股。帕利瑟此前曾要求LG化学扩大股东回报,作为同时持有三星电子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此次其甚至提出了发行ADR的建议。
帕利瑟关注的是交易价格低于普通股的优先股。其主张,通过在美国市场以较高价格发行ADR来筹集资金,然后在国内买入折价的优先股进行注销。ADR是使美国投资者能够在当地市场交易海外企业股票的凭证,根据发行方式,它还可以用于筹集新资金。
注销8700万股叠加1.43万亿大宗交易…优先股注销论再抬头
三星电子于今年4月2日注销了总计8696万2775股自家股票,其中包括7335万9314股普通股和1360万3461股优先股。按当时的股价换算,规模约达14.6万亿韩元。
尽管进行了大规模注销,但若想进一步减少普通股,则会受到公司治理结构的制约。这是因为三星生命和三星火灾持有的三星电子普通股股权,已接近根据《金融产业结构改善法》(金产法)规定的10%合并持股上限。
如果三星电子注销普通股,总发行股数将会减少,从而相对抬高两家金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事实上,三星生命和三星火灾已于3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Block Deal)抛售了733万5931股三星电子股票。出售规模约达1.4304万亿韩元,此举是为了避免在预定的自家股票注销后,持股比例超过法定上限。
优先股的情况则有所不同。注销没有表决权的优先股,并不会影响金融子公司的表决权持股比例。由于优先股的交易价格低于普通股,可以用同样的资金消灭更多的股票,这也是维权基金强调注销优先股的依据。
Life资产管理公司以9月9日的收盘价为基准计算,三星电子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的折价率为26.7%。这意味着买入一股普通股的资金,可以买入约1.36股优先股。
Life资产管理公司在上个月向三星电子提出了以优先股为中心的股票回购与注销建议。此后,该公司澄清其并非旨在特意优待优先股,并对同时回购和注销普通股与优先股的方式持积极态度。
三星电子此前也有将优先股折价率反映到股票回购中的先例。2015年10月,该公司公布了总规模达11.3万亿韩元的回购及注销计划,并将首批回购量的约35%分配给了优先股。
当时三星电子还提出了相关方针:若优先股折价率超过10%,将提高优先股的回购比重。其判断是,集中回购比普通股便宜的优先股,可以用同样的资金注销更多的股票。
海外维权要求发行ADR…三星电子立场谨慎
英系维权基金帕利瑟资本此次甚至提出了筹集优先股注销所需资金的方式。其主张在美国市场以高于国内股价的价格发行三星电子ADR以筹集资金,并将其用于买入并注销折价的优先股。
帕利瑟表示,三星电子优先股的交易价格比普通股低约26%,为缩小这一价格差距,要求在未来的股东回报政策中明确设定缩小优先股折价率的目标。
帕利瑟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CIO)詹姆斯·史密斯(James Smith)强调:“解决优先股折价率问题可以提高资本效率,并释放出内嵌于各类股票中的价值。”
三星电子今年8月公布的2026年股东回报预期规模约为90万亿至110万亿韩元。公司计划在今年第三季度包含常规季度分红在内进行约30万亿韩元的现金分红,其余回报规模以及分红、回购和注销的比重将于明年1月的董事会上决定。随着维权基金要求追加注销优先股,未来的股东回报资金分配方式也备受关注。
发行ADR是否能真正转化为股东价值的提升,还有待分清审视。通过托管现有股票在美国进行交易的方式没有筹集新资金的效果,而发行新股则可能稀释现有股东的股权。在美国市场能否获得高于国内股价的发行价尚不确定,此外还要考虑到上市和维护成本。
公司对发行ADR持谨慎态度。在7月30日的第二季度业绩发布电话会议上,三星电子解释称:“目前不考虑发行ADR。”
公司认为,由于已确保了稳定的现金创造能力,为筹集新资金而进行ADR上市的必要性并不高。需要综合权衡扩大海外投资者基础的效果以及额外的披露和运营负担,并评估是否能为包括国内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带来实质性利益。
注销优先股同样纠葛着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如果优先股的折价幅度缩小,优先股投资者将享受到相对巨大的价格上涨效应。不仅需要考虑与普通股股东的公平性,还要兼顾半导体生产设施和研发所需的投资资金。
考虑优先股折价率来调整股票回购比重,在2015年就曾发生过。十多年后的今天,同样的问题再次被提出,但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今年在大规模自家股票注销过程中,金融子公司的股权出售已成现实,而海外维权基金甚至要求发行ADR。三星电子将面临抉择:是否需要为了降低优先股折价率而进行追加注销,以及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负担该如何分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