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2028年将监管范围扩大至钢铁、铝加工产品…对象品目尚未最终确定
韩政府要求欧盟将适用品目降至最低并确保过渡期
为应对欧盟(EU)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扩大,韩国政府已着手为本土出口企业提供支持。随着欧盟推进自2028年起将监管范围扩大至钢铁和铝加工产品,汽车零部件及家电行业面临的碳排放管理负担进一步加大的可能性显著上升。
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23日在首尔江南区贸易大厦举办了旨在应对EU CBAM下游产品扩围的出口企业说明会。此次说明会旨在向业界介绍欧盟的监管扩围修正案,并探讨各企业的应对方案。
CBAM是一项对进口至欧盟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量征收费用的机制。该机制已于今年1月起正式实施,首批涵盖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和氢能等六大领域。
拟于2028年扩大至加工产品…碳成本与核查负担加剧
欧盟正推进自2028年1月起,将CBAM的适用范围扩大至钢铁和铝的下游加工产品。此举考虑到若仅对基础原材料征收碳成本,可能会导致进口商以成品形式进口以规避监管。
扩围方案可能涵盖汽车零部件、家电以及工业机械等多个产品大类。具体的适用品目将在通过欧盟内部修订程序后最终确定。
一旦监管扩大,进口相关产品的欧盟企业将因购买CBAM证书而产生相应成本。韩国出口企业也必须在交易过程中应对碳排放数据提交及核查的要求,相关成本极有可能被转嫁并反映在出口价格和合同条款中。
特别是汽车零部件和家电,属于结合了钢铁、铝等多种原材料及零部件生产而成的复杂产品。企业必须获取原材料供应商的排放信息,核算各产品的碳排放量,并备齐核查所需的资料。
鉴于其供应链较基础原材料企业更为复杂,单个企业往往难以获取全部相关信息。对于尚未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的中小配套企业而言,额外的设备投资和核查费用可能会构成沉重负担。
韩政府要求欧盟将适用范围降至最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为减轻监管扩大给本土企业带来的负担,韩国政府正与欧盟展开协商。
产业通商资源部在21日召开的第14届韩-EU自由贸易协定(FTA)货物贸易委员会会议上,转达了韩国业界对CBAM适用范围扩大的关切。
韩国政府要求,在2028年推行下游产品扩围时,应尽量缩小适用对象品目,并赋予企业充足的过渡期以适应相关制度。同时还要求改善相关制度,确保韩国本土核查机构能够获得与欧盟域内机构同等的待遇并被迅速承认。
在23日的说明会上,各方介绍了EU CBAM制度的最新修订动向以及下游产品企业的具体应对方案。韩国政府计划摸排业界因监管扩大而面临的困难,并制定相应的支持举措。
产业通商资源部新通商战略支援官金长熙表示:“继今年实施CBAM之后,适用范围扩大至下游产品,这令人担忧出口企业的负担将进一步加重。特别是下游产品相较于基础原材料供应链更为复杂,单个企业的自主应对能力有限。为了将业界的负担降至最低,我们将与欧盟当局保持持续沟通,并切实构建起定制化的支持体系。”
韩国政府计划持续关注欧盟制度修订动向,同时支持本土企业做好碳排放量核算与核查等实务应对工作。
若监管范围扩大至汽车零部件、家电等加工产品,韩国企业除了需要保持原有的品质和价格竞争力外,预计还必须具备贯穿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全流程碳排放信息管理能力。







